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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法院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
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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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永菊  发布时间:2022-08-05 16:25:42 打印 字号: | |

8月5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国家法院学院河北省分院(固安)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茂明主持会议并对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省各中级法院及所辖一个基层法院做了经验交流发言,作为交流的基层法院之一,抚宁区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丁大为围绕着队伍建设、2022年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行政审判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向大会作了汇报。

据悉,2022年以来,抚宁区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5%。近年来,随着行政案件收案数量的不断攀升,抚宁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与立案庭就行政案件采用立案前沟通机制,尤其是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立案前进行沟通协调,加强立案审查,坚持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请示汇报。今年以来,积极行使行政审判监督职能,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件,行政机关回复2件,回复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13件,实际出庭13件,出庭率100%。

抚宁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采用结案回访的方式,在案件审结后,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进行电话问询,通过深入细致的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服判息诉率,降低上诉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更创新了工作方法:一是服务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化解相关行政纠纷,指导和监督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案件,敦促行政机关改变或者撤销,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依法裁判;三是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多元联动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提前介入和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加强与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动员联络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村干部等协调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责任编辑:刘永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