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中院对法院各项工作的要求,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2日,抚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霜剑带领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骨干力量一行前往山海关法院交流学习。山海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子明带领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交流研讨。
座谈会上,抚宁区法院党组书记、张霜剑院长从立案、审判、执行、党建和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分别介绍了交流研讨的人员情况,并指出了学习交流方向。
山海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子明对抚宁区法院一行来院交流表示欢迎,简单介绍了山海关法院工作的情况,希望通过此次交流研讨互学共促,提升法院的各项工作。
随后,针对各自工作中好的工作经验与具体的做法,两院干警进行了对口交流。每一个交流研讨现场,大家互享经验,互鉴有益做法,深入探讨和无私交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下一步,抚宁区法院将认真学习借鉴山海关法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探索研究抚宁法院的做法,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促进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