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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抚宁区法院:倾心助力小微企业 千里保全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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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永菊  发布时间:2023-03-07 16:57:58 打印 字号: | |

“走吧,总会有办法的……”面对着眼前查无财产的诉讼文书,执行法官坚定的说:“死马当成活马医,我们去阜新一趟吧!”

2021年底,被告辽宁阜新某公司因承揽京秦高速公路遵秦段项目与原告抚宁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未支付余款44万余元,加之疫情的因素严重影响了原告公司的正常经营。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但均无结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经查,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抚宁某公司系小微企业,被执行人远在外地,属当地大型企业,有给付货款的能力。经执行法官多方查询,虽发现被告有账户,但均未发现被告名下有财产。考虑到这几十万对于一个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执行法官决定,去被告的开户行一探究竟,对其财产进行再一次的摸排。这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到达辽宁阜新,执行干警马不停蹄的对被告的财产账户进行查询比对,最终在其开户行,发现另一账户与被告有频繁的进出往来流水,经多方核查,该账户确属被告账户,执行干警当即办理了保全手续。半小时后,被告将电话打到了原告处……最终,双方就货款给付达成和解。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抚宁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这起远赴千里之外的保全得以和解结案。    

近年来,抚宁区法院牢牢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企业司法需求为导向,注重弹性执法,画好暖企护企“同心圆”,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永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