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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建诚信体系,常态化“联审”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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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10:02: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抚宁法院执行局以2023年度村(社区)“两委”干部常态化联审工作为契机,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温某某多次从某商店赊购商品,价值总计18790元,该商店在多次向温某某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双方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温某某在2022年4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某商店货款18790元”,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后原告多次催要,温某某仍未给付。该案立案执行后,经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温某某有财产可供执行。经做工作,温某某仍未履行,我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3年第一季度,抚宁区委组织部开展了2023年度村(社区)“两委”干部常态化联审核查工作,被执行人温某某作为村干部,迫于失信压力主动履行了18790元的欠款,并对自己之前的行为作出了检讨。申请执行人领到执行款后说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法院,领到这些钱对于我们商店来说可是帮了大忙了。

       近年来,抚宁法院以常态化开展联审核查工作为契机,创新性开展工作,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失信影响、执行压力履行案件款达2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永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