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通过刚才的展示,我同意并认可接收我于2021年6月22日通过网络拍得的9部手机……”“好的,现在将手机封存,将根据你选择的快递寄出。请在线阅读笔录无误后在手机屏幕上签字。”
张某某于6月22日拍得手机9部,但因张某某居住在辽宁凌海市,又受持续暴雨天气影响,不方便到执行法院领取,手机迟迟未完成交付。7月12日,抚宁法院执行局首次通过“互联网法庭”完成网拍9部手机的交付流程,整个交付过程,法官和书记员操作熟练、“互联网法庭”语音清晰、画面流畅。这是抚宁法院执行局首次通过“互联网法庭”完成买受人身份验证,网拍物品线上“交付”, 9部手机已经于7月14日寄达至买受人手中,买受人表示感谢。
“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方式更灵活,执行更便民,“互联网法庭”将更广泛的应用于执行和解和执行约谈等环节,适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执行工作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