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工作要求,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成效,抚宁区人民法院充分抓住临近元旦、临近春节的“执行黄金期”,全面梳理案件、精准确定方案,开展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凛冽寒风不曾减弱工作热情,各执行团队干警统筹协作,通力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12月20日,天还未亮,30余名执行干警已整装待发,7辆警车警灯闪烁,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也均已准备就绪。伴随着寒冷的空气和微薄的团雾,执行干警依照前期部署火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全程见证监督,并充分听取了代表委员及检察人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逐一“登门拜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既做到了善意文明执行,又对消极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拘传、拘留等措施,切实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威慑力。
此次执行活动,到达执行现场13个,邀请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检察人员2人、新闻媒体1人;依法传唤被执行人8人;经执行人员详细释法明理,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4件,执行完毕28件;因拒不履行,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269.2万元,其中27件农民工工资案件,案件标的9.9万元已执行完毕。
“民生无小事”,下一步,抚宁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集中力量执结一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