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华盛新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抚宁华盛新纸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秦皇岛市抚宁区下庄管区,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4153549-1。
法定代表人:盛云霞。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注册地在秦皇岛市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申报本案件管理人不影响申报其他案件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破产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相关证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清算工作的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名单及工作经历、执业年限、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破产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情况。
四、选取方式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以竞选方式选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如只有一家申报,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本院将直接指定破产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止至2024年6月10日。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金山大街西段;
联系人:闫东;
联系电话:0335-6866188。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